一、总则 

  1.目的:为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3.工作原则 

  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市教育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⑵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学校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⑶预防为主,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究,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人员、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⑷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忻州市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忻州市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赵润林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定平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曹晋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卿   市教育局副局长 

  白六○   市教育局副局长 

  齐秀兰   市教育局调研员 

  焦献平   市教育局正处督学 

  候高晨   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张效义   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刘献荣   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员:高光洲   于和顺   刘效平   候慧荣   牛宁维 

  焦志毅   张  磐   崔万荣   马晓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献荣同志兼任,根据需要可随时增减办公室工作人员。 

  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⑴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指导各学校迅速贯彻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控制措施。 

  ⑵组建事故调查组,组织指挥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⑶配合上级调查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个案调查,并为有关部门提供检验样品和相关人员的相关资料。 

  ⑷负责对各类事件按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⑸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采取的改进措施。 

  ⑹应急电话:市教育局电话:2020680   传真:2020711 

  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程序: 

  ⑴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⑵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⑶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⑷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⑸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2.注意事项 

  ⑴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⑵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⑶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二)火灾事故 

  1.处理程序: 

  ⑴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当地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⑵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⑶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⑷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2.注意事项: 

  ⑴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⑵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⑶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⑷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地震应急 

  1.地震处置程序: 

  ⑴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操场等开阔地躲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教育系统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应急小组及教育局各部门对受灾学校进行紧急援救;配合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部队武警进行抢险救灾。 

  ⑵配合相关部门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配合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学校和教育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的扩大。 

  ⑶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抗震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配合政府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⑷向上级部门报告教育系统灾情和救灾工作。 

  ⑸宣传震情、灾情,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震后应急宣传。 

  ⑹指导灾区学校的灾后处置工作。 

  2.注意事项: 

  ⑴各地学校要配合当地政府尽快了解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间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随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震区学校负责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了解教育设施等损失情况,并向上级教育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市教育局汇总情况后,再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⑵灾害发生后,组织人员到受灾学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和交通秩序,保护重要设施和目标。 

  ⑶组织人员协助灾区医院做好受灾师生的抢救医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 

  ⑷配合市民政局等部门设置灾区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灾民及受灾师生转移和安置工作。 

  ⑸配合市建设局等部门对学校房屋受灾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救灾措施。 

  ⑹配合市级部门到灾区学校进行灾情的采访,收集救灾资料,做好稳定工作。 

  (四)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⑴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细化教师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⑵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 

  ⑶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⑷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五)被盗案件 

  1.报警程序: 

  ⑴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⑵向县教育局、县(市、区)政府领导汇报。 

  ⑶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⑵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⑴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⑵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⑶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六)食物中毒事件 

  1.报告程序: 

  ⑴学校领导和县教育局领导。 

  ⑵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⑷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七)突发传染性疾病 

  1.报告程序: 

  ⑴学校领导和县(市、区)教育局领导。 

  ⑵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卫生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⑴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⑵学校领导立即向当地教育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⑶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 

  ⑷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⑸根据事态程度,分别向市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3.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⑵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⑶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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