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3-13568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关于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关于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市场主体全称: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军杜路乙6号院3号楼
3层303室
施工地址:忻州市繁峙县滨河湾项目北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51643964T
法定代表人:郭兰芬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份以来,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周红廷、任跃辉、李建勇多名投诉人反映在繁峙县滨河湾项目北区消防工程从事安装工作,被拖欠工资款。
二、调查情况:
该案受理后,繁峙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调查,认定投诉人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情况属实。经查,发生拖欠劳动报酬的滨河湾项目北区消防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山西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滨河湾项目北区消防工程的单位为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尽快解决问题,繁峙县人社局与住建局工作人员组织协调,要求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积极解决欠薪问题,一直未果。
三、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的事实和相关情况,2023年11月1日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繁人社监令字[2023]第5号),令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违法事实进行整改。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仍未改正。2023年11月22日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繁人社监告字[2023]第1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听证告知书》(繁人社监听告字[2023]第1号),2023年12月4日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北京顺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繁人社监罚字[2023]第1号)对该公司处以1.8万元罚款。同时,拟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移送司法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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