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落实 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2638
- 主题分类:宏观经济调控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10日
- 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严格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应对疫情影响支持 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国资函[2020]9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严格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应对疫情影响支持 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严格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应对疫情影响支持
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8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尽快摸清各自出租的经营用房。
2、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1、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
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应对疫
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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