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山西奕昌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原平市大牛店镇上阳武村东北约1.5km处的自然荒沟内 山西奕昌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洪涵洞、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蓄水池、防渗系统、挡灰坝、护坡工程、覆土还田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的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总造地26.34hm2。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排洪涵洞、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蓄水池、防渗系统、挡灰坝、护坡工程的建设,在荒沟治理区域沟底和边坡全部进行防渗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抑尘洒水,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造地区布设3座竖井,竖井下端接排洪涵洞,排洪涵洞出口设置渗滤液收集池,粉煤灰淋溶水经涵管进入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由密闭罐车运至同华电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得外排;造地工作人员的盥洗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沿路抛洒;合理规划回填作业区,针对粉煤灰倾倒及回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煤灰分层堆放、层层压实;回填过程应避免大风天气作业;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推平压实覆土并进行喷雾洒水,减少回填过程中产生扬尘,场界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推土机、挖掘机及运灰车辆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作业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平整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场地的平整;施工及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通告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首次公示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以及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8至2018年1月11日,(10个工作日);报纸公示2019年1月3日和1月7日2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1月16日(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本项目进行了公众问卷调查,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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