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鑫昌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填沟造地花卉种植综合利用项目 原平市中阳乡峙峪村东1公里处 山西鑫昌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挡灰坝工程、排水工程、防渗工程、边坡防护工程、覆土还田工程以及配套的辅助、公用、依托和环保工程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截水沟、急流槽、排洪涵洞、马道排水沟、消力池等工程的建设,在荒沟治理区域沟底和边坡须全部进行规范防渗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填埋区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站设车辆轮胎冲洗平台,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设备冲洗废水收集至管理区设置的5m3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上游汇水区域的雨水、周围汇水范围内的雨水与场内粉煤灰淋滤水全部经导排系统汇入消力池;消力池收集的淋滤水回用于填沟作业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箱式货车,避免沿路抛洒;灰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回填过程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针对粉煤灰倾倒及回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要及时喷雾洒水,湿式作业,回填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推平压实覆土并进行喷雾洒水,减少回填过程中产生扬尘;场界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推土机、挖掘机及运灰车辆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作业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控制措施。场地平整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场地的平整;施工及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2 宁武县凤凰镇50MW风电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一带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6台单机容量3.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1座110kV升压站 规模:50MW   计量单位:兆瓦 )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案和植被恢复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及时送指定地点堆放,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禁止顺坡倾倒。
(三)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到综合利用,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0.5m3/h地埋式污水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站内绿化浇灌、道路喷洒等用水;冬季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储存在新建的200m3集水池中,作为第二年非采暖期站内绿化等用水,不得外排。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电采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风电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噪声预测影响,你公司应主动上报宁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力发电机组外围300m范围和升压站外围200m范围内设噪声防护区,不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1座40m3事故油池,排油槽与事故池相连,须全部采用防渗漏结构,产生的废油、废旧铅蓄电池等危废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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