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石湖矿业有限公司30万t/a铁矿项目 代县聂营镇上街村东南2.3公里处 山西石湖矿业有限公司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胶带斜井、斜坡道、入风井、回风井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 1、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矿区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书》中生态保护与恢复进度完成治理规划区的整治、覆土、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1#斜坡道工业场地地势低洼处设置1座容积为27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胶带斜井井口处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20 m3/h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及深度处理(超滤)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道路、矿石堆场、渣场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在矿山实际开采过程中,若实际涌水量增大,无法做到全部回用时,多余矿井水经处理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后方可外排;1#斜坡道工业场地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3m×1m×1m)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及原材料临时堆棚;各工业场地的堆场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全封闭储矿仓、洒水抑尘等防治措施;废石场根据堆存情况逐步规范实施土坡平整、压实和坡面防护,并进行覆土和绿化;工程采用湿式凿岩,爆破采用水袋封堵炮孔,爆破后采用喷雾设备洒水降尘,破碎系统采用微米级干雾除尘净化,防止粉尘飞扬;运输道路要配置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在1#斜坡道工业场地出口处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出时必须对轮胎进行清洗。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取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禁止夜间及午休时间爆破,各产噪设备采用隔音、消声和减振等措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减速、限制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送往废石场的剥离物要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方式、步骤规范堆放;堆存达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要求;废矿物油等危废须及时规范收集在1#斜坡道工业场地设置的20m2专用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运至渣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7、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选矿工程。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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