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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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宁武县阳方口镇南庄村西南245m处的荒沟内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北京绿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处理煤矸石12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墙、截水沟、土地复垦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297.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宁武县发改局出具了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备案文件(宁发改备案〔2017〕28号)。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挡墙、截水沟、边坡、田间排水沟、田埂等工程的建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工程弃渣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修建截水沟、田间排水沟,截留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排出土地复垦区;消力池收集的淋溶水全部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得外排;工作人员的盥洗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沿路抛洒;回填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规划填埋作业区,分片区堆存,煤矸石及时压实覆土、洒水,减少回填过程中产生扬尘;场界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实机及运输车辆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作业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平整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场地的平整;施工及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环境影响评价科0350-312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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