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2987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山西省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
- 成文日期:
- 标题:山西省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
山西省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我中心2019年度决算报表已经市财政局审核完毕,以忻财库[2020]11号文予以批复,现将2019年度本级决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点工程的法规、政策和方针;
2、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工程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以及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保证我市重点工程建设;
3、建立和完善重点工程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和奖惩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为在全市境内列入国家、省、市的重点工程实行全过程服务,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解决重点工程前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5、对全市重点预备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督促落实,负责签约项目的落地工作,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
6、负责督促检查全市重点工程进度,负责重点工程信息统计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全市重点工程调度会,每周出市长、县长联系项目重点工程周报,每月出重点工程情况通报和重点工程动态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单位1个,本单位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编制1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三公经费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19年收入168.81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31.50元。较2018年收入169.92万元减少1.1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14万元。
(二)支出情况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19年累计支出16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0万元,项目支出39.81万元;
1、基本支出122.80万元,主要是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政策支付的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以及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9.81万元,主要用于编制重点工程手册;用于重点工程项目专题考察、调研;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长期考核考评,完善考核办法,实现项目考核常态化;协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召开重点工程调度会,推进项目落地等工作。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为21,010元,其中货物类17,560元;服务类3,450元,;工程类0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18年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为527,313元,,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538,428.0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128,109.10元,主要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补助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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