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防止返贫机制开展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中心)、中国人寿忻州分公司各县(市、区)支公司: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关于防范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风险的指导意见》《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35号)、《忻州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方案》精神,不断完善防止返贫机制,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特下发本通知:
一、深刻认识开展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核心之一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十稳十新”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要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当前我市建立完善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在巩固提升健康帮扶工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存在意外伤害保障薄弱的问题,因意外风险返贫致贫仍然是监测帮扶的重点。实践证明全面小康以来,坚持开展脱贫户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县域,意外致贫返贫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在全市全面推广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对巩固健康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化解因医疗费用支出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健全机制推动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规范运行
(一)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攻坚成果。2016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取得良好帮扶效果。2020年下发的《关于调整扶贫保险保障方案的通知》(忻扶开﹝2020﹞3号)对保障水平、范畴进行了最终明确;为确保政策稳定,继续巩固拓展健康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各县(市、区)仍应继续按照以下标准(忻扶开﹝2020﹞3号)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办理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
序号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1 |
疾病身故 |
600/2000/3000元 |
28/48/68元 |
2 |
意外身故 |
10000/30000/50000元 |
|
3 |
意外伤残 |
10000/30000/50000元 |
|
4 |
意外门诊医疗 |
2000/3000/4000元 |
(二)健全完善防意外医疗返贫机制。完善防止返贫机制是一个动态管控的过程,对已经退出监测范围的农村居民和以往非贫困户农村居民要本着未雨绸缪、预防为主的思路开展工作,要鼓励其自愿参加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形成抵御意外风险致贫的防护网,杜绝新的“三类户”形成。具体参保方案可与中国人寿忻州分公司当地支公司协商确定。
三、多措并举确保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取得扎实成效
(一)多措筹集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巩固衔接的任务需要及县级财力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把巩固衔接政策落实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问题,向当地政府汇报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确保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要将脱贫人口列入预算,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攻坚成果。此外,各县(市、区)要多措筹资,鼓励社会、企业、个人募捐筹资,有条件的农村居民鼓励自付费参保,通过扩大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降低医疗返贫风险。
(二)凝聚工作合力。开展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是防范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风险的重要金融创新举措。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会议、简报、网络、报刊、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乡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向广大农村居民讲解农村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优势,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网络优势和专业优势,宣传和解读农村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有关政策,使广大农村居民了解政策、熟悉条款及理赔流程,同时要开辟农村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人性化、一站式、高效便捷的服务,多方协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农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运用度。
忻州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忻州分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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