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发生、输入、扩散和蔓延,努力防止或减少该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控制疫情为中心,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科学防治,依法管理。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志勇;副组长:梁建文、郝瑞光、戴江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闫志伟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情况,根据防控工作实际和市防控指挥部导工作部署开展全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职责分工 

  1.综合科 

  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负责我局疫情防控情况和相关社区有关防控工作信息上传下达,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报上级指挥部;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人员值班安排等。负责督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内容。 

  2.其他科室 

  一是做好本科室人员和办公场所的防控防护工作,每天了解科室人员的身体状况,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汇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局机关防控和值班工作;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令要求,积极配合社区防控工作。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局机关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科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迅速汇报防控指挥部的同时,制定具体措施,作好应对工作。 

  四、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 

  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各科室对疫情排查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五、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对办公室发出的指令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回复。 

  (二)值班备勤工作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非值班人员不得外出,在家随时待命令。遇到紧急情况,所有人员保证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一次性帽子、消毒药等。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要确保设施、装备等正常。 

  六、宣传引导 

  全体工作人要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疫情的信息。 

  七、责任追究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对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科室,对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局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执行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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