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遵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部署和市财政局《忻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局上下创新意识,精确发力,致力工作,收获成绩,积累经验,总结方向。现将市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政办发〔2014〕74号)规定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数量及类别情况

  市财政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2条,工作动态5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6条,办事流程类信息8条,其他事项信息2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档案局递交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忻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公开;三是利用忻州随手拍论坛公开我局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便民信息;四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触摸屏,利用政务公开管理平台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力度。

  我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推进,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媒体等多种载体,公布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进度、财政制度改革、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

  2014年3月29日,《关于201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忻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在市财政对外门户网站(https://czj.sxxz.gov.cn/)上公开了预算报告全文,并公开了经市人代会批准的“忻州市本级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忻州市市本级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忻州市市本级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忻州市市本级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四张表格。

  (二)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财政局代拟了《忻州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实施意见》(忻办发【2014】19号),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明确公开单位的范围和主体,统一公开时间、口径和格式等。二是对“三公”经费进行动态监管,每月对市直单位“三公”经费统计汇总分析。三是对“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市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在忻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主要通过政务公开管理平台。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的6件,内容分别为中等职业教育助学相关政策、会议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流程、独生子女退休父母一次性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对林业的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办法,6件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均给予“同意公开”。

  五、咨询处理情况

  市财政局2014年度共接受公众咨询140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3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100余次,其中及时答复1000余次,提供渠道100余次,办复率78.6%。市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访问量为1000余次。咨询主要内容为:会计考试、会计证调转、工资发放、供暖补贴、津补贴发放政策等等。我单位办事人员热情接待上门咨询人员,履行首问责任制,认真解答咨询问题。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为确保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我局将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强化抓,各科室具体做,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深入学习,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掌握内容,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程序。

  三是厘清信息,及时公开。由局办公室组织,各责任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对生成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分类、汇总,由分管局领导审签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将主动公开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四是建立机制,规范管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相关科室保密审查,分管局领导审签后再公开。同时,完善门户网站、电子触摸屏查询平台、短信平台,方便财政服务对象查询财政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平台化、时效化,使政务公开切实为民服务、便民监督。

  忻州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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