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示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职能
(一)、机构情况
(二)、人员情况
(三)、职能情况
二、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未来5年工作重点
三、部门预算情况
(一)应急管理局机关预算情况
(二)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情况
(三)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组预算情况
(四)忻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五)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
(六)忻州市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
(七)忻州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
(八)忻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
(九)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十)忻州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四、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绩效情况
九、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
十一、专业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项目支出功能经济分类明细表
四、基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五、商品服务支出预算表
六、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八、人员基本情况表续
九、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汇总表
十、支出预算分经济科目汇总表
十一、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支出明细表
十四、政府采购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第三部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忻州市应急局基本情况和职能
(一)机构情况
1、忻州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机构改革方案通知》(忻市发[2019]2号)精神,于2019年1月29日,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成立。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忻办字[2019]65号)明确,市应急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加挂忻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内设17个科室。
2、中共忻州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忻深改办发[2019]52号)明确,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1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3个,即忻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全额事业单位10个,即忻州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山西省煤炭安全纠察队忻州支队、忻州市煤矿安全监管检查组、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忻州市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忻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忻州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忻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技术服务中心、忻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忻州市综合救援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预算不包括),即忻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包括忻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忻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
(二)人员情况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编制40人,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17人;
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编制24人,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7人;
忻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编制6人,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编制20人,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2人;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的山西省煤炭安全纠察队忻州支队编制19人,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6人;
忻州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编制13人,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1人;
忻州市煤矿安全监管检查组编制22人,在职人员21人;
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编制57人,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24人;
忻州市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编制30人,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0人;
忻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编制16人,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
忻州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编制6人,在职人员4人;
忻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技术服务中心编制6人;
忻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编制6人;
忻州市综合救援队编制30人;
忻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的忻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编制10人,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和忻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的忻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编制11人,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7人(预算不包括)。
(三)职能情况
忻州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19]2号)和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忻办字[2019]65号)要求,忻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减灾指挥部、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忻州市应急局未来5年工作重点
1、继续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真正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全覆盖格局。
2、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努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贯彻到位。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
4、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真正实现安全工作零起点。
5、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按照“行政机关负责行政管理,事业单位负责技术支撑,救援队伍负责现场处置”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积极应对全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
6、全力抓好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确保装备齐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排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7、积极推进地震地质风险减灾工作,努力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共建机制,强化灾害防范预警,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三、忻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合计3075.43万元。预算支出30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5.41万元;项目支出970.02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合计943.5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是943.5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比去年增加2131.91万元,增加225.95%。2019年预算支出943.52万元,本年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2131.91万元,增加225.95%.由于单位数增加。
(一)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忻州市应急局机关预算合计931.5,其中:基本支出:415.63万元;项目支出:515.87万元。其中项目包括:应急安全专项经费300万元;应急管理监管监察岗位津贴89.3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10万元;安全技术专项经费10万元;综合救援专项经费10万元;煤炭培训中心工作经费90万元;煤炭监察站工作经费6.57万元。
(二)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合计37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2万元;项目支出:8.92万,包括: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3.92万元;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三)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组
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组预算合计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万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80万元。
(四)忻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忻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预算合计3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5万元;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
(五)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
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预算合计4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07万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116.36万元。
(六)忻州市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
忻州市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预算合计37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8万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152.87万元。
(七)忻州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
忻州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预算合计12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7万元;项目支出: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
(八)忻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
忻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预算合计11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88万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为为20万元。
(九)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预算合计2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9万元;项目支出:59万元,包括:地震预测预报支出2万元;地震灾害预防支出3万元;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支出5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4万元。
(十)忻州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忻州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预算合计4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2万元;项目应支出:应急管理2万元。
四、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编报包括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28.02万元,其中:行政机关运行经费77.0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51.01万元。
六、政府采购费用
政府采购合计77.9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4.86万元;印刷、出版14.6万元;家具类0.5万元。其他专用设备4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汽车保有辆33辆,其中:市应急局机关5辆;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3辆;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组3辆;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10辆;忻州市河保偏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9辆;忻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2辆;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8.4万元,其中:忻州市应急管理局25万元;忻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11万元;忻州市煤矿安全监管组15万元;忻州市应急管理监控中心4.4万元;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10万元;忻州市河保偏矿山救护队10万元;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3万元。没有交通工具购置。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规范完整,明确清晰;目标密切相关,指标科学合理;绩效合理,资金匹配;总体按照绩效目标实施。按照应急管理局的绩效目标设定.
九、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13单位)
2020年“三公”经费合计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9.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都为零。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9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增加1.8万元,增加2.65%..本年公务用车费用比去年增加1.8万元,增加2.66%.两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招待费,所以没有团组数(批次)和人数;由于职能增加,工作量增加,执法队和监管组监管力度加大,三公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本单位应按照例行节约的原则进行。本年没有车辆购置。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十一、专业名称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拨款
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支出: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安排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工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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