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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

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地震局2023年全省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相关部署,做好忻州及邻近地区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忻州市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震、抗大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各方面工作,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和地震应对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

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党支部统一领导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党支部成员协同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震情监测科牵头,各县市、区及有关科室按本方案的部署要求,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责任制和A-B角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各个环节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成立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组成人员如果岗位调整,由其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通知):

(一)领导组

  长:李文元 

  员:王  诚  林建平  马会亮  苏  琪  韩永军  

关素芳  杨泽峰  

(二)领导组办公室

  任:李文元

副主任:王  诚  韩永军  杨泽峰

  员:        贾军虎  张俊伟  

三、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提升地震监测工作

1.依据《中国地球物理站网(地壳形变、地磁、重力)规划》、《山西省地震监测发展规划(2018-2027年)》,统筹协调台网建设,优化台网布局,提升全市监测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优化、升级工作,提高各区域的地震监测能力。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持续推进“一县一台”建设和台站升级改造,在台址勘选、设备选型、数据处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在新建台站试运行结束后要及时与市中心震情监测科联系,共同报省局监测预报处组织技术验收。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继续完善市、县监测中心和监测信息平台功能。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2.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运维管理。一是确保地震观测台站正常运行。二是加强仪器设备的巡检,严密监控各类地震观测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有效解决设备故障、观测环境对观测数据质量的影响,不断提升地震监测战网观测数据质量。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地震观测站

3.继续完善故障响应机制,优化触发反馈方式,保证第一时间确定故障点,协助省局有关部门按时完成维护任务,及时提交处理结果,原则上7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故障观测仪器,24小时内修复通信故障。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地震观测站、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4.严格执行仪器停测及变更审批制度。震情跟踪期间,不允许以各种理由停测观测手段,确因不可抗拒原因停测的,须严格履行申报审批制度,并尽快恢复,确保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地震观测站、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5.做好全市监测台网通信系统的运维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信息网络畅通和省、市县监测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二)加强开放协作,切实提高震情跟踪研判工作

1.做好震情会商研判工作,力争取得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1)根据会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召开各类会商会。周例会、月会商要全面汇总分析各类观测资料的动态变化,强化各学科年度会商异常测项观测资料动态跟踪,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提高震情研判的科学水平。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努力将更多的《震情会商技术方法业务应用推荐清单(2022)》推荐的会商技术方法应用到实际会商中,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2)每月开展会商,动态跟踪研判协作区震情形势变化,视震情需要及时组织召开紧急会商、加密会商和专题会商等研判短期震情趋势。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3)加强震情跟踪区域协作与交流共享一是继续参加晋冀蒙协作区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强化区域间数据共享、异常核实、震情跟踪、趋势研判等工作,实现人员、设备、资料的互相支持、联合、联动。二是每月视频参加山西地震台月会商。三是2023年度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前,参加山西北部震情跟踪会商会,进一步强化震情会商,提升研判震情趋势的准确性。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4)严格按照《山西省地震局预测预报工作评比细则》(晋震办〔2020〕1号),对会商资料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着力提升会商质量。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5)加强数据资料处理分析,特别是2023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的地震安保,要按要求进行加密会商,同时要安排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值班,及时跟踪处理资料。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6)加强地震预测预报意见的管理,严格按《忻州市地震震情会商及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忻震发〔2014〕8号)的要求,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忻州市防震减灾中心预测意见受理电话:0350-3031434)。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2.加强异常核实,切实增强观测资料动态跟踪

(1)2023年度会商中提出的地球物理异常测项和新出现的地球物理异常测项所在的单位要加强震情监视跟踪,要在周、月会商报告中重点表述。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2)对区域新出现的宏微观异常,要按规定进行异常核实并向市中心震情监测科上报相关核实报告,经核实不是异常的,也要上报相关核实报告。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3)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报送宏微观异常零报告登记表。切实汇总上报各县(市、区)的地震异常信息。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4)明确本区域内存在的异常测项,保证观测环境、仪器、人员等基本不变。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负责人为观测条件保障第一责任人。发现显著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值班室。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5)根据异常核实工作原则与分级制度,市中心主任为重大异常、重要异常核实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负责人为一般异常核实第一责任人。一般异常,2小时内开展现场核实,12小时内给出核实结论并报送市中心震情监测科;重要、重大异常,12小时内开展现场核实,24小时内给出核实结论并报省局监测预报处。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6)加强对“三网一员”队伍的管理,按照省地震局要求每年逐步增加固定宏观观测点的数量,年度内组织一次培训,切实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捕捉宏观异常信息、短临预测预报和重大事件发生时的作用。

责任部门: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3.加强地震信息服务,切实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1)按照《山西省地震局重大震情评估通报制度实施细则》(晋震办〔202116号)的要求,做好全市重大震情评估通报工作。出现显著地震活动、重大地球物理异常时,果断决策,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有效对策建议。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2)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规则(试行)》(中震测发〔2018〕85号)和《山西省地震局重大震情评估通报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期的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市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后,及时发送速报信息,为社会和政府提供震情信息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控及谣言处置应对;忻州市内或协作区出现重大震情时,要及时开展地震灾害预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震灾防御科、办公室

(3)加强合作,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与省局和相邻市局的沟通,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形势。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

(三)加强应急响应准备,切实提升应对突发地震能力

1.熟悉掌握新修订的《忻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本单位(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地震应急响应行动流程,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并不定期开展实战演练;要进一步改进应急技术支撑系统和平台,确保其高效运行;要完善信息报送模版,加强区域、单位间的应急联动,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2.依据本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检查车辆、装备、物资、资料,确保应急车辆、装备、设备正常运行,资料准备充分;要对承担地震应急的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施动态掌握,确定A-B角,确保每个人熟练掌握承担工作的技术流程、技术要求;地震现场工作队在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要按照地震预案要求高效开展地震现场工作,非震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要做好支援震区的工作准备。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3.认真检查“三网一员”联络畅通情况,确保震后第一时间上报震感程度、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情况;要加强地震速报短信平台、应急信息交换平台、应急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信息快速发布、产出和共享;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在接到震情或异常信息报告后,要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处置;要保证地震应急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震后第一时间到岗。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4.突发震情或特殊情况下,要优先保障应急准备和震情跟踪各项工作,提供交通工具、工作与生活必需品等,遇到抽调人员、调配物资、设备等情况,应无条件支持。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5.严格执行震情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不留空档。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应按期检查所属台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保”等特殊时期,值班按照具体方案执行。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震情监测科、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6.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应加强与市中心的通讯联系,保证通讯畅通。

责任部门: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四)加强新闻宣传,做好舆情引导

1.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应急宣传工作机制更新常见问题回答口径参考手册,按照《忻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严肃信息发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未经授权或审批,不得擅自发布重要敏感信息。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办公室、震灾防御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2.加强震后新闻发布管理。健全应急信息联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震情、舆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口径。加强地震门户网站管理,及时通报震情信息,满足当地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遵守各级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确保震后正确引导媒体和舆论。积极应对震后可能出现的涉震热点和舆情事件,及时做好辟谣和舆情应对,减少社会恐慌。视情况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专家解读,协调媒体开展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办公室、震灾防御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3.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利用5.12和7.28防震减灾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科学普及地震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宣传教育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五)加强保障措施,切实开展检查监督

1.地震监测、震情跟踪研判、应急响应准备、灾害预评估、地震科研和新闻宣传等工作经费应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办公室、震情监测科、震灾防御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办公室、震情监测科

3.进一步落实震情跟踪、异常核实、应急准备工作责任制。2023年针对全市适时开展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检查。

责任部门:市防震减灾中心办公室、震情监测科、震灾防御科

责任人:见附表

附表:忻州市震情监视跟踪及应急准备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